皖西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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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皖西学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数见附件,均纳入事业编制。
三、招聘类别与相关要求
详见皖西学院校园网招聘公告。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皖西学院人才招聘网: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点击“高层次人才”栏目里选择申请岗位,按要求注册登录,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并投递。应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待确定考核时由本人携带至学校进行查验核实。
六、资格初审
各用人单位和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岗位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科研业绩成果由科研处审核认定)。
七、考核与审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进行试教考核和学术考核,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学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试教考核和学术考核占比均为50%,且试教考核和学术考核平均成绩均达到或超过75分者视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具体引进意见,并报学校审核。
八、体检、心理健康测试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通过人员还需按学校规定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和学习、工作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一)我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64-3306173。
(二)应聘者须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如原有聘用单位的,须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并来校报到,否则学校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皖西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
联系人:江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564-3306893、0564-330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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